
和陈岚一起走出大门的时候,天气还非常热。我们在花坛边等车。期间聊到卓别林,2个人都学他走路。我跳上花坛,她也跟上来,一起走边边。最近做什么都是和她一起,吃饭,走路,上厕所,连办公桌都是面对面。
她总是有非常多的倾诉欲望,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找个人讲出来。整个行的人都知道她在原创网站写架空的长篇小说,每个星期更新一次,有非常高的收藏率。
而我需要的是,怎样的感情。很多时候我们把正在身边陪伴着的人,称作朋友。
她的车先来,我们挥手作别。我转身继续走边边,突然脚上的凉拖一阵松动,坏了。
这个时候我才会仔细去看它。2007年7月,刚开始参加工作,舅妈带我买的它。是我为数不多的鞋子里,比较昂贵的一双。我对鞋子没有太大的欲望和心思,每一次收拾,都会扔掉最近1个月没有穿过的鞋子,一点也没有舍不得。和舅妈逛街的时候正与她闹情绪,却仍然非常顽强地控制住了脾气,没有表现出来。以至于舅妈看到它,说:“这双好不好?”我瞄了一眼没有表情地说,好。
买回来后的大部分时间,我把它当普通拖鞋穿。2007年的冬天,我开了空调在房间里洗澡睡觉看书跳绳打游戏,都穿着它。有人敲门的时候,我就踩着它去开门。偶尔洗衣服觉得开心,便拿凉水冲冲脚。
鞋子坏的时候,陈岚正好随车走了,没有发现我的尴尬,不会歪七歪八地说一堆。我暗自庆幸。更庆幸的是,身边没有人和我一起等车。我踩着鞋子艰难地到商场,快速买了一双新凉鞋,趾高气扬地走了出来。
试鞋的时候我想了想,说,帮我把旧鞋装起来吧,我带走。
我想起生日那天我就是穿的它,点了音乐蜡烛,烛油滴下来的时候,全沾到了鞋子上。我隔了近2个小时才仔细去擦洗,可是已经有一部分洗不掉了。
07年10月,鞋子上有莫名的黑色的点,可是我很久以后才发现。
08年4月,心情非常不好,穿着它一个人去爬山。
5月,无处可去。穿着它去绍兴找师妹。在金华结实新朋友。
下大雨的时候,我穿着它在水里趟来趟去,蹦在水坑上大声笑。
走出公司的时候,我正穿着它,对自己说,你的归属地不在这里,你不能在这里浪费掉青春和热情,为着不喜欢你的人流泪伤神。
今天才那么强烈地意识到,它已经陪伴我整整一年。整整一年我都在穿着它,非常不懂得保护和爱惜,也从来没有好好洗一洗它。由于走路不小心,经常崴到脚。我不止一次对八戒说,这鞋我怎么扭脚怎么折腾就是不坏。
终于是寿终正寝了。连最后退休的时候,都那么照顾到我的面子,只让我一个人看到。若不是今天想穿T.W的衬衫,我不会想到要穿它。只有这双鞋能搭配我的衬衫。它非常完满地结束了最后一次的航程。
我把它装进纸袋,放进鞋盒,塞在床底。这是我唯一没有扔掉的鞋子。
躺下来的时候,我想起很多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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